而早在去年10月份,國家電網公司發(fā)布《關于做好分布式發(fā)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暫行)》。從去年11月1日起,國內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即可享受全程免費的并網服務,并可以自發(fā)自用、余量上網。由此,光伏發(fā)電最大的瓶頸被打破。
密集的政策扶持以及電網前所未有的高調表態(tài),掀起了一股光伏電站的投資熱潮,連一向低調而謹慎的“光伏教父”楊懷進也直言:做電站是當下行業(yè)唯一的出路。組件制造商們紛紛向下游挺進,暫時緩解了部分庫存的壓力。
但是我們也要知道,建光伏電站和生產光伏組件完全是兩碼事。電站建設需要逆變器、電纜、邊框等大量配套設備,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投入,并且光伏電站開發(fā)、運營的回款速度較制造業(yè)更慢,如果缺乏雄厚的資金實力,又缺乏前期理性而準確的預估,很容易造成資金鏈斷裂,企業(yè)將面臨更大的風險。因為原本高度依賴現金流的制造業(yè),一旦投資下游光伏電站而固化了現金流,就已經不是是否有風險,而是風險是否可控的問題了。同時,如果整個行業(yè)都盲目轉投光伏電站,那么未來的道路也不一定平坦,甚至又會出現惡性競爭的局面。
而對于已經進入和下定決心準備進入光伏電站領域的企業(yè),選擇何種商業(yè)模式則顯得尤為重要。這將決定企業(yè)最終能否真正實現收益。
目前,市場上有兩種比較常見的模式:一種是BOT,一種是EPC。BOT是集建設和經營于一身,在合同規(guī)定的一定年限后,再轉讓出去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需要一定的資金實力,受投資商青睞。而EPC則是集設計、采購和施工于一體,更多的是為其他人打工,對資金的要求也相對低一些。
是選擇作為組件產品供應商的傳統方式,還是EPC或者BOT,甚至更長期地作為投資方運營電站?光伏企業(yè)應該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以更加靈活的機制投身光伏電站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