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能電站的效益主要不在于發(fā)電量多少,容量、動態(tài)等效益比電量更為重要,因此不應當將電量作為它的主要經濟評價和經營效益指標。”
編者按
抽水蓄能的技術性能容易被人們認同,但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的經濟效益評價和建成后如何經營取得合理利潤,卻是一個十分重要而又尚未得到妥善解決的課題。為此,《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了廣東抽水蓄能電站聯(lián)營公司原總經理、中國工程院院士羅紹基。
抽水蓄能電站的經濟性
在于降低電網電價
中國能源報:請您根據(jù)廣州抽水蓄能電站和其他抽水蓄能電站的運行的情況,簡要評價抽水蓄能電站的經濟性。
羅紹基:我國通過已建電站的實踐和對國外電網及同類電站的考察,對電網負荷發(fā)展進行了較為準確的預測,將不同電源結構方案在預測的負荷曲線上運行,以尋求經濟上最有利的電源組合方案,這是最為有效的經濟論證方法。
建設抽水蓄能電站,使已有燃煤提高使用率,減少推遲新增煤電或其他電源,從而達到電網成本降低的目的,所以規(guī)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的經濟性在于:對比其他電源方案,它不是增加電網成本,提高電網電價,而是降低電網成本,降低電網電價。
從實時運行情況看,廣州抽水蓄能電站同時為廣東電網和香港九龍電網服務,運行幾年來也證明:對已有電源優(yōu)化調度后,將煤電多發(fā)的低谷電通過抽水蓄能轉換為高峰優(yōu)質電,雖然電量少了,但將按減少煤電調峰單位電量煤耗和煤電開停次數(shù)減少而節(jié)約的煤耗,或者替代成本較高的燃氣輪機和燃油機組調峰,從而使電網總體燃料得以節(jié)省,降低了電網成本。這是個重要的概念,是發(fā)展抽水蓄能電站的經濟基礎。
不應將發(fā)電量
作為主要經濟效益指標
中國能源報:抽水蓄能電站的主要功能是電網調峰調頻和電網黑啟動電源,處于待命狀態(tài),電量是否可以作為抽水蓄能電站的經濟性評價指標?
羅紹基:抽水蓄能電站有著容量效益、電量效益和動態(tài)效益。它和一般發(fā)電廠不同,蓄能電站的效益主要不在于發(fā)電量多少,容量、動態(tài)等效益比電量更為重要,因為要它擔任電網歷時很短的尖峰負荷,雖然容量充分使用了,電量卻是不多的。而動態(tài)效益經常是使機組處于待命狀態(tài),也是從容量取得,尤其是事故緊急備用發(fā)生的電量雖然很少,卻是極為珍貴的,因此不應當將電量作為它的主要經濟評價和經營效益指標。
此外,還應增加容量電價在總電價中的比重,使電價體系與市場供需相符合。供用電的綜合平衡是供電經營者的責任,因此由電網自己建設、經營抽水蓄能電站是理所當然的。
租賃經營模式是建設
抽水蓄能電站的好經驗
中國能源報:目前,許多抽水蓄能電站和電網之間是“租賃”關系,如何評價這種經營模式?
羅紹基:多家辦電、籌集社會資金辦電是我國發(fā)展電力工業(yè)的成功經驗,盡管抽水蓄能的經營市場離不開電網,但作為獨立發(fā)電廠(公司)集資自主建設、經營抽水蓄能電站同樣是可行的,也是符合電力體制改革方向的。
廣州抽水蓄能電站一期就是用這種模式。它以容量計費為基礎,將50%容量即60萬千瓦使用權出售給香港抽水蓄能發(fā)展有限公司;另外60萬千瓦給廣東使用,由廣東電網保證大亞灣核電站不調峰穩(wěn)定運行。租賃費則由廣東電網與大亞灣核電站共同承擔,實踐結果是電網滿意,核電站滿意,抽水蓄能電站投資者也滿意。
這種租賃模式在國外也不乏存在,如德國南部Schluchseewerk公司擁有的五座總容量為184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和盧森堡SEO公司擁有的總容量為100萬千瓦的萬丹抽水蓄能電站都是采用租賃方式經營的獨立發(fā)電公司。租賃經營模式的最大好處是避開了難以量化的動態(tài)效益費用計算問題。對技術上不宜調節(jié)(如核電)或經濟上不愿付出調節(jié)代價的大型核電、煤電機組及聯(lián)合循環(huán)機組等獨立電廠(公司)而言,租用抽水蓄能電站,容量由電網保證其安全、穩(wěn)定運行,既增加了本身發(fā)電量,又在提高本身經濟效益的同時付出相應代價,這也是租賃經營模式的一種發(fā)展。因此,租賃經營模式不失為市場經濟中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的一種好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