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連維良16日表示,下一個階段,電力體制改革將進入全面試點、有序推進的新階段。借電改東風,未來還有六個電力改革配套文件發(fā)布。同時,還將建立電力交易機構。這也意味著,電力體制改革將進入全面試點、有序推進的新階段。
售電放開是本輪新電改的最大亮點,各配套細則出臺后可能會引發(fā)產業(yè)鏈上下游的重大變革。連維良也指出,下一個階段,電力體制改革將進入全面試點、有序推進的新階段,要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加快推動售電側電力體制改革,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增量的配電業(yè)務。
連維良表示,核定獨立的輸配電價是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個關鍵問題,因此,中國電力體制改革首先要啟動電力輸配電價的試點。先期從深圳,現在已經擴大到其他的六個省域電網,現在有7個試點,下一步試點將進一步擴大。除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以外,還將選擇一些省份,包括一些省轄市,開展綜合電力體制改革試點,開展可再生能源消納的試點,開展售電側體制改革的試點。
由于電力體制改革專業(yè)性、政策性非常強,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據連維良透露,目前中央正在制定的相關配套文件至少有10個。目前已出臺了三個配套文件,還有六個配套文件正在加快審議的程序,不久也將出臺。
連維良還表示,現在要著手籌建電力交易機構,“要實現電價由市場來決定,發(fā)電各方要自主交易,很重要的一個是要有交易的場所和平臺,就需要建立專門的電力交易機構,這項工作我們已經啟動。”
調度/交易/是現代電力系統最重要的公共環(huán)節(jié),公平、公開、透明的交易平臺對于構建新型電力市場至關重要,顯然,電力交易機構從電網企業(yè)中走出來是基本要求,應以“整建制劃撥”的形式,將電網企業(yè)現有的三級交易機構直接整體獨立出來。交易機構的基本職能、機構、編制、財務等在第一時間應是完整而獨立的,政府應該明確其行業(yè)公共機構的屬性,并擁有干部人事管理權。
對于電力交易機構如何籌建,并確保此前新電改方案中提到的“相對獨立”,電力交易機構的建設要因地制宜,可以分為三種形式,包括股份制、會員制、子公司制。
一般來說,電力交易機構的職責包括了負責市場交易平臺運營和管理,負責市場交易組織,提供結算依據和服務,匯總用戶與發(fā)電企業(yè)自主簽訂的雙邊合同,負責市場主體的注冊和相應管理,披露和發(fā)布市場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