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家電動出租車公司深圳鵬程電動汽車出租公司(下稱“鵬程電動”)的一位司機對本報記者說,他們的運營沒有受到什么影響,雖然有些乘客會跟他討論純電動車的安全問題,但免收兩元燃油費讓純電動車較受歡迎。駕駛e6一年多,這位司機對其質量比較認可,“出過一些小毛病,但電池沒有出過大問題。”
深圳“5·26”重大交通事故發(fā)生兩個多月后,8月3日,該事故純電動出租車質量鑒定專家組發(fā)布了鑒定報告:比亞迪e6“整車安全未見設計缺陷”。此次事故形態(tài)和嚴重性極為罕見,雖然e6純電動出租車起火損毀,但并未發(fā)生電池爆炸的現(xiàn)象。
鑒定專家組由國內電動汽車整車及動力系統(tǒng)、部件安全、結構安全、碰撞安全、電子電氣安全、電動汽車動力電池、汽車交通事故鑒定、火災調查、材料燃燒特性等領域的13名業(yè)內權威組成,他們就整車、車輛碰撞、動力電池、火災及交通事故鑒定等五方面專項開展質量鑒定工作。
根據(jù)專家組的調查和反復仿真計算,GTR肇事車以約242km/h車速行駛,經制動減速,仍以約183~195km/h的車速與前方同向行駛、車速約81~83km/h的e6純電動出租車發(fā)生嚴重碰撞,碰撞時兩車相對速度超過100km/h。碰撞后e6純電動出租車失控滑向右前方,而且進行了180度的旋轉,邊走邊旋轉80多米后,尾部與路邊大樹發(fā)生嚴重的“柱碰撞”,造成e6純電動出租車損毀、3人死亡和車輛起火。
鑒定結論稱,在e6受到兩次嚴重碰撞后,車身后部及電池托盤嚴重變形、動力電池組和高壓配電箱受到嚴重擠壓,導致部分動力電池破損與短路、高壓配電箱內的高壓線路與車體之間形成短路,產生電弧,引燃內飾材料及部分動力電池等可燃物質。
鑒定專家組組長、中國汽車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志新說,如果是汽油車遇到如此罕見的事故形態(tài),受傷害的程度會更嚴重。事故之罕見讓北京交管局原副局長兼總工程師段里仁搖頭,一位在福特從事事故形態(tài)數(shù)據(jù)分析近30年的專家也說從未見過這樣的碰撞。
吳志新表示,該車動力電池確實沒有爆炸,72節(jié)單體電池(占全部96節(jié)動力電池的75%)沒有起火燃燒;動力電池系統(tǒng)在整車上的安裝布局、絕緣防護及高壓電系統(tǒng)設計合理。
為了證明這點,吳志新進一步解釋,調查組仔細辨認了錄像資料,工作人員聽到12次響聲,均為電池受熱安全閥破裂而產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