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2026年2月24日,國網冀北風光儲輸公司構網型風光儲主動支撐示范工程(混合儲能)儲能系統(tǒng)項目發(fā)布招標公告,采購儲能電池艙1套,采購人為國電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瑞新能源/電控公司)。項目資金來自企業(yè)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要求投標人五年內具有同類產品銷售業(yè)績,且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答。
原文如下:
國電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瑞新能源/電控公司)采購公告
第一章 采購公告
國網冀北風光儲輸公司構網型風光儲主動支撐示范工程(混合儲能)儲能系統(tǒng)項目-儲能電池艙
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NARI-NRXNY-H63-20260206
1.采購條件
項目建設單位為國電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瑞新能源/電控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yè)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來源已落實,采購人為國電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瑞新能源/電控公司),并委托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為采購代理機構。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應答人用先進標準引領產品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yōu)質優(yōu)價的采購機制。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3.應答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采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有與本采購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答。
3.3本次采購是否接受代理商應答見3.6專用資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應答的,代理產品不得屬于《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1號)規(guī)定必須進行國際招標的產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協(xié)外購產品應答時,其應答產品制造商須在境內具備相應貨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應協(xié)作承制貨物如期交貨的能力。除特別注明外,這些資格、資質、業(yè)績均系應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協(xié)產品制造商本人所擁有的權利權益。
3.6 應答人及其應答產品須滿足相應采購貨物的專用資格要求如下:
詳見采購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購不接受應答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中間人編制應答文件或代行辦理應答事宜。
3.8 各應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應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