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2024年11月南方區(qū)域電力市場結算試運行期間,部分市場主體發(fā)現晚高峰時段出清價格高于自身報價,但市場出清結果并未調出相應報價的出力,似乎與市場出清的邏輯不一致。本期南方區(qū)域電力現貨市場“解市”首先來討論這個現象。
根據國家《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省級電網應當預留一定的備用發(fā)電設備容量。因此,在區(qū)域市場出清模型中,設置了各省的備用容量需求。備用可分為正備用和負備用,其中開機機組的出力上限與實際出力之差可留作系統(tǒng)正備用容量,機組出力下限與實際出力之差算作負備用容量。市場模型要求各省當前預留備用應滿足備用需求。廣東省晚高峰期間(17:15—20:30),正備用容量達界,這意味著為了滿足正備用需求,廣東省內所有開機機組未調出的功率均留作備用,無法繼續(xù)上調出力來平衡省內新增負荷。此時,廣東省內報價低的機組出力全部調出,而報價高的機組未調出的發(fā)電空間留作省內正備用。假設典型低價機組的報價和出清電力場景,如圖1所示:
圖1:典型低價機組的報價和出清電力場景
圖1中,由于該機組全容量報價為0元/兆瓦時,出清價格遠高于報價,因此該機組全量出清,不會留有備用容量。
典型高價機組的報價曲線和出力曲線,如圖2所示:
圖2:典型高價機組出清價格與申報價格
圖2中,該機組第一段報價為零價,第二、三段報價較高,分別為360元/兆瓦時和380元/兆瓦時。由于廣東省內正備用約束達界,該機組的出力無法全部調出。其中,機組報低價段的出力全部調出,報高價段的電力沒有出清,而是留作備用。
由于廣東省內機組無上調能力,此時廣東省內新增負荷由省外機組平衡,因此,廣東省內的出清價格由省外機組決定。在高峰時段若省外機組(折算到廣東)的報價為400元/兆瓦時,則廣東的市場價格將被定為400元/兆瓦時,導致廣東的出清價格升高。此時省外機組可以正常獲得支援廣東電力的費用,且不會導致廣東用戶支付額外費用。
因此,從全局視角看,廣東省內開機機組仍有上調能力,但受到正備用要求無法上調,被省外高價機組定價;而從個體視角看,廣東省內的某一臺高價機組報低價段電力能夠出清,報高價段的容量留作備用無法調出,進而導致機組所在節(jié)點的電價被其他高價機組抬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