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網之困
“40%的并網率并非難以置信。”在被問及40%數據的可靠性時,一位接近金太陽政策決策層的人士表示,并網的最大阻力來自電網公司。據他介紹,由于金太陽政策鼓勵用戶側并網、自發(fā)自用,并采取抵消電量方式,這造成了業(yè)主向電網公司購買電量大幅減少,進而影響了電網公司的經營效益。
對此觀點,前述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xié)會權威人士亦表示認同。該人士同時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金太陽政策由財政部主推,政策執(zhí)行之初并未和電網公司協(xié)調好,由此導致后期項目并網困難重重。
部分企業(yè)也為“并網難在電網公司”的說法提供了佐證。來自某承建金太陽項目公司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表示,建設金太陽項目程序繁瑣,既需要屋頂業(yè)主有安裝金太陽項目的意愿,又要拿到當地電網公司同意項目并網的書面意見。因此很多項目即使報上去,也可能會因這兩個問題沒解決好而未獲批。“尤其是電網公司的批文非常難拿。”該人士對本報記者坦陳,從近兩年他們承建金太陽項目的經驗來看,最后能夠批準項目的比例不足最初申報項目數量的10%。
據一位長期關注金太陽政策的業(yè)內人士介紹,有的金太陽項目即便在申報前獲得了電網公司同意并網的書面意見,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仍會被以種種理由拒絕并網。“這一方面是電網公司擔心并網會影響其經營效益,另一方面是對光伏的電能質量仍心存疑慮。”前述業(yè)內人士對《中國能源報》記者進一步解釋說,“光伏發(fā)電如要并網,需要安裝無功補償等設備,對于這塊多出來的投資,電網公司也不愿承擔。”
上述種種因素導致金太陽項目深陷并網困境,僅40%并網率的說法似乎也并非空穴來風。
據悉, 2009年第一期金太陽示范工程設計裝機規(guī)模為642兆瓦(2010年,財政部宣布取消54兆瓦的2009年金太陽工程示范項目),2010年第二期示范工程為272兆瓦,2011年第三期示范工程為600兆瓦。粗略算來,三年三期工程總規(guī)模為1400兆瓦左右,如果并網率為40%,三年金太陽工程的并網規(guī)模僅為560兆瓦左右。
破解之道
在對制約金太陽項目并網之障礙形成共識的基礎上,業(yè)內人士對破解其并網困境提出了建議。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對《中國能源報》記者指出,目前我國光伏發(fā)電管理政策政出多門,既有國家發(fā)改委的標桿電價政策,又有財政部和住建部分別牽頭的金太陽政策與光電建筑一體化政策。
“財政部、住建部不走國家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基金渠道,分別出臺支持光伏發(fā)展的政策固然是好事,但這也會造成管理體系混亂、政府扶持資金利用效率不高等問題。”孟憲淦據此建議,應將財政部金太陽政策的扶持資金和住建部光電建筑一體化政策的扶持資金整合到國家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基金之下,并由相關部門集中管理,統(tǒng)籌協(xié)調,借助這筆資金出臺針對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的上網電價政策。
前述接近金太陽政策決策層的人士認為,目前金太陽項目并網率不高根源于觀念問題和利益沖突。
“要注重從體制機制上解決,比如自發(fā)自用,確實會影響電力公司銷售電量和收益,這種情況下要考慮怎么給它一定的激勵,讓它也支持這件事。”該人士同時表示,金太陽光伏是一種很好的分布式能源,即發(fā)即用,就地消納,沒有遠距離傳輸的問題,而且白天發(fā)電,和用電高峰相匹配。
“現(xiàn)在的問題是社會上對其認識不是很清楚,電力公司也有自己的體制機制原因和利益原因,這些都需要解決,特別是要做好觀念認識工作,解決好利益平衡分配問題。”該人士最后對本報記者說。



